应往届毕业生档案提取流程
2023年9月26日 星期二
就业指导中心
1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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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档案去向类型及所需材料
(1)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,需提供具有人事关系接收权的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调档函、商调函、接收函。
(2)到非公单位就业、灵活就业或其他形式就业的,档案转递至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需提供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。
(3)升学,档案转递至升学单位的,需提供第二学士学位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调档函。
(4)已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的、出国(境)或暂未就业的毕业生,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需提交本人回原籍申请书。
2.毕业生离校后,暂留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如需转递,毕业生可将身份证复印件、调档函(或就业协议书)或回原籍申请书与档案转递地址、接收人姓名、接收人电话和毕业生电话一并发至招生就业处邮箱zzjmjyzx@163.com,标题:档案转递+毕业年份+姓名+学号,学校将根据毕业生指定地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。